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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文化馆前身系1927年国民政府成立的“民众教育馆”,建国后更名为“人民文化馆”。1988年,文化馆通过自筹自资在街心公园旁兴建文化馆大楼,面积780平米,从此文化馆有了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主阵地,为丰富全县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人口的不断增加,现有场馆远远满足不了人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需要。 安远县文化馆是安远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全额拨款文化事业单位,承担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与指导,群文在职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的培训,群众文化艺术的辅导、创作、研究以及群众文化的对外交流等工作。2011年7月经县编委批复,增挂“安远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从事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研究、保护等工作。文化馆现有编制10人,设党支部一个,党员2人,内设三部一室一中心(活动部、展览部、培训部、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多年来,在上级党政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文化馆全面实施免费开放活动,大胆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方式、方法,调动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各项工作红红火火,有声有色,较好地满足了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每年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艺术展览50场次以上,尤其是“新春音乐会”、“东江源合唱节”、“橙乡飞歌大家唱广场文化活动”、“赣南六县艺术作品联展”等活动已成为倍受广大群众欢迎的品牌活动。 为对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安远特色文化传承基地”的战略部署,文化馆成立了特色文化艺术学校,每年举办文化站长、文艺骨干、少儿艺术等各类培训班20多场次。全县群众团体如雨后春笋不断壮大,成立了采茶戏协会、九龙民乐团等16支业余文艺团队。近年来,文化馆干部创作的文艺作品获国家级奖项8个、省级奖项2个、市级奖项21个,共搜集非遗线索520条,成功申报省级保护项目7项,市级保护项目3项,县级保护项目70项。2011年8月安远县被江西省文化厅命名为“采茶戏艺术之乡”。 机构职能:安远县文化馆是全县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能是: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文化艺术创作、辅导和培训工作;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对业余文艺团体进行业务辅导;协调艺术表演团体、民间艺术团体、;民间艺术、民间艺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文化艺术工作,开展农村文化建设工作。 行政主管部门:安远县文广新局 监督电话:0797-3732379 |